黎莎莎的住处,竟然是红山小区斜对面的翠竹园小区。
黎莎莎,也是自己一个人在商市打拼,她的家是商市附近的虞县,虞县距离商市,开车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
说起来,黎莎莎的家境还是不错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在虞城算是混得有头有脸。
虽说算不上多大的人物吧,基本上也是小名人,圈内没有不认识他们的。
唐毅给黎莎莎打了电话之后,黎莎莎高兴得跟个小孩子一样,挂了电话就跑到衣柜跟前,开始挑选起衣服来。
选了衣服,然后是化妆,黎莎莎足足花了半个小时,直到唐毅到了翠竹园小区,黎莎莎才还没有彻底化好妆。
可唐毅来到了啊,黎莎莎本来想下楼的,但到了门口忽然停了下来,心中暗想,小美说过,如果一个男人爱你,他一定会很耐心地等你下楼,嗯,我得试探一下。
于是,黎莎莎不着急下楼了,继续化妆。
又用了二十分钟吧,黎莎莎才对自己化的妆特别满意,一脸春风地拿着包包下楼了。
从家里到小区门口,黎莎莎的心里也有点微微的担心,唐毅在门口等了二十分钟,会不会不耐烦啊,一会儿会不会给她脸色看。
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黎莎莎心里陡然一紧,她发现自己忘了一件事情,她忘了唐毅是唐家大少爷的身份了,唐毅会不会久等不到,恼怒离开了。
飞快地跑了几步,黎莎莎来到大门口,四下望望,果然不见唐毅的影子。
天哪,他真的走了,黎莎莎心里登时一阵失落,几乎快要哭的心思都有了。
我晚下来几分钟就行了,干嘛耽误了二十分钟啊,这下可好,唐毅走了,我该怎么办,是给他打电话呢,还是会不打电话呢?
犹豫了一会儿,黎莎莎决定给唐毅打一个电话,掏出手机,拨通了唐毅的手机号。
铃声,就在黎莎莎的身后突然响了起来,登时把她吓了一大跳,本能一个转身,发现是一个男人站在她身后,手中举着一大束玫瑰花,把脸遮住了。
唐毅将玫瑰花递到黎莎莎的跟前,笑着说道:“莎莎,送给你的。”
“你…你没走啊?”黎莎莎一时没反应过来,本能把心里话说出来了,一出口就后悔了。
唐毅笑着说道:“我专门来约你吃饭的,干嘛要走啊?”
“我……”黎莎莎犹豫了一下,还是再次说出了实话,“我迟到了二十分钟。”
“这是女孩子的特权,我原本打算多等一个小时呢,才二十分钟,太少了。”唐毅将玫瑰花塞进黎莎莎的怀里,接过她的包包,拉着她的手,一起向外走去,“莎莎,你想吃什么,随便点。”
从未谈过恋爱,黎莎莎一下子就被感动了,眼泪差点就要流出来了,瞬间感觉到幸福感满满的。
拉着黎莎莎滑嫩的小手,唐毅的心里也是一种很爽的感觉。
虽然黎莎莎很漂亮,绝对让唐毅心动的那一种,但在跟她一起的时候,唐毅的心里并没有半点的龌龊念头,只想好好关心和疼爱她。
或许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吧,唐毅暗暗出了一口气,恋爱超脱于情爱之上。
黎莎莎有车,但她没有开,她想跟唐毅轧马路,感受一下突然来到的恋爱感觉。
吃什么,黎莎莎根本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跟谁一起吃,吃饭的时候会说些什么话。
时间不早了,二人选择了距离黎莎莎小区八百多米远的一家火锅店,这是商市最顶尖的火锅店,秦奴火锅。
据说,火锅店的创始人,祖先是大秦国的一个奴隶,于是,火锅店的创始人为了不忘先祖之辱,就起了这个怪异又具有纪念意义的名字。
火锅店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这才十二点,就已经排上了长长的等吃队伍。
巧的是,前面隔了十几个人,一个相貌也蛮不错的长发女孩子向黎莎莎打起了招呼:“嗨,莎莎,这么巧,你也来这里吃啊。”
黎莎莎一见,也高兴地说道:“是啊吗,小孟,你一个人吗?”
“我们六个人呢,我在这里排队,他们去买别的东西了。”
然后,这个叫小孟的女孩子看了一眼黎莎莎手里捧着的玫瑰花,笑着问道:“莎莎,你的保密工作很到位啊,若不是看到你朋友圈发的信息,我还不知道你谈朋友了呢?莎莎,介绍一下呗。”
黎莎莎俏脸一红,正准备开口,从外面来了五个年轻人,一女四男。
其中有个男子嘿嘿一笑:“不用介绍了,我知道,这家伙叫唐毅,是蓝月医院的清洁工。”
这个男子名叫吴少元,跟另外五个男女一样,都是黎莎莎的大学同学。
吴少元,是黎莎莎的狂热追求者,但因为没有成功,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在黎莎莎的杯子里抹了药。
巧合的是,那天黎莎莎有事的一个室友拿错了杯子,使得黎莎莎逃过一劫。
后来,黎莎莎知道了真相,又怒又怕,便提早搬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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