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发生在平行世界,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均为虚构!请勿考究!)
2003年的六月,骄阳似火。
位于汉东省北部山区的一处幽深的山谷中,阳光透过树梢,斑驳地洒在清澈见底的水潭上。
水潭四周环绕着郁郁葱葱的树木,偶尔有几片落叶随风飘落,轻轻触碰水面,泛起层层涟漪。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山谷的宁静。
两群身着古装的武者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他们的眼神中带着杀气,手中各持刀剑,在水潭岸边对峙着。
“Action!”
随着一声令下,武者们纷纷踩水疾冲,水花四溅。
水面上剑光闪烁,拳影交错,四散的水花成为了他们战斗的见证。
周围三部摄影机的镜头在不断移动,变换角度,捕捉着每一个精彩瞬间。
“CUT!左边的,走出镜头啦,再来!”
与水潭那边热火朝天的拍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隐藏在水潭上方一处溪流回旋处旁边的平地。
平地处,有一半在树荫之下,还算阴凉;而没有林荫遮蔽的另一半则热气炙人。
平地的大树下用石头简单堆砌成了一个火炉,炉上架了一只山鸡,正滋滋地冒着肉香气。
以火炉为界,一左一右坐着两个看起来不像是同一世界的人。
左边一人,身穿白色长衫、头扎发髻的古装男子。
他名叫霍歌,他是一位群演,身上穿的是戏服。
他身材高大挺拔,剑眉星目间透着英气,搭配额头旁边垂下的两条龙须尾,彰显出青春活力。
他举手投足间流露出自信与从容,整个人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帅气。
右边一人,身着蓝色短裤、黑色长裤,这是夏季警服。
这位青年警察叫祁同伟,后背微驼,年轻的脸上却带上了刻着一些岁月的痕迹,有些阴郁的眼神中透露出坚毅和沉稳。
群演和警察怎么坐在一起呢?
霍歌在18岁高中毕业后,因家里条件不好,没办法继续上大学,他就做了兼职货车司机。
他每一次开车送货,就会到目的地生活一段时间,打零工也好,上网吧混着也好,总之是一路走一路看风景。
就这样他走南闯北三年多,走了大半个华夏,甚至还去高丽、小日子、暹罗、漂亮国等国家转了一圈。
开阔眼界之后,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想做导演。
他的偶像是漂亮国那位从卡车司机变成世界著名导演的卡梅隆。
于是追梦的他就从月入一万多的兼职货车司机变成了有上顿没下顿的群演,这群演一做就是两年。
两个月前,他在竖店影视城做群演时,得遇贵人。
他被那贵人推荐到现在这个剧组,他由于身手好,导演签了他做特约演员兼武师,随着剧组来到了这乌侗乡拍戏。
他昨天吊威亚拍戏时,没想到拉威亚的人没拉住,把他摔了下来,幸亏没事,只是手腕扭伤,导演给他放了一天假期。
但他还是敬业的化好妆,等着拍戏,不过等了一上午,导演都没安排他上扬。
霍歌干脆在附近的山林里打了一只山鸡,拉了祁同伟一起来喝酒吃鸡。
说起来,祁同伟也是青年才俊。
他是汉东省警察学院刑侦学的高材生,毕业那年,他以笔试第一名,面试第一名的成绩,原本铁板钉钉要进入汉东省警察厅工作的。
但他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到汉江省警察厅报到时,就莫名其妙的被分配到了汉东省北部贫困县——万川县的乌侗乡里当了派出所的一位普通民警。
他后来才知道,当年他那一批新招录的警察,并不是按成绩排名来分的。
而他家并不是汉东省,在这里也没有多少人脉,加上在大学里学习时,埋头苦练,没与老师同学打好关系,于是就相当于被流放到最差的岗位上。
但是他的组织关系还在省厅处,当年省厅组织处也说过,他这批警察,都要下基层锻炼至少两年,做出成绩后,会在省内进行流动培养。
可他在这里也待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别说成绩了,连一个县局年度优秀都没拿到,还因为一些小错,被记过一次。
现在的祁同伟,原本意气风发的棱角已经快被磨平。
一个平平无奇的群众演员,一个郁郁不得志的警察,本来不可能相遇,但却因为一个拍摄《大剑侠》的剧组而认识。
剧组需要当地警方配合维持拍摄秩序,因为这边的民风彪悍,剧组来这山谷拍戏时就被村民拦路耽误了两天时间,交了点过路钱才放行。
还是见多识广的霍歌建议导演花钱办事,一方面跟村民订饭,一方面请当地派出所派警察维持秩序。
双管齐下,剧组这才顺利开拍。
祁同伟是所里最年轻的单身警察,加上所里的事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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