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众人听完十号的唠叨后,八号再次打破了沉默,“真的,我真不知道,也没人知道。可能是我们错了,真的可能是我们错了。但是我们有合理的怀疑,这在我们的社会里,是有巨大价值的一种保护措施。”
“谁也不能随随便便宣布一个人有罪,除非证据确凿。不能。”
“现在我们九个人,不能明白为什么你们三位,依然如此这么肯定,也许,你们能告诉我们。”
“好,那我来告诉你。”四号向八号解释为什么自己依然认定富二代‘有罪’,“现在还有个重要的证人,住在街对面的那个女人,她清楚地看见了,是谁在杀人,并且是怎么杀的,这个您怎么解释?”
“对,她亲眼看见他杀人了。”三号附和道,“这是所有证据里边最重要的证据。”
八号之前也想到这一点,不过目前为止他确实没有找到女证人证词里面的漏洞。
“这案子怎么那么多事。”十二号痒得长了脑子的脑子这时候CPU差点又烧了。
“哥们,现在你可以把之前的证据全扔了,那女的亲眼看见他干了,你还想要什么啊?”三号试着把十二号拉入“有罪”阵营。
“咱们再投投票吧。”三号建议,他认为这个证据只要找不到漏洞,那“有罪”的结果就推不翻。
“有人反对吗?”团长询问。
“我改了,有罪。”十二号烧掉的CPU一时半会修不好。
“好!”三号起身道,“还有别人吗?诸位,现在八比四。”
“是啥让你觉得这是你一个人的胜利啊?”看着三号这么高兴,十一号觉得不明所以。
“那女证人都看到他杀人了,这怎么解释?怎么解释!”三号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必须用女证人的证词给富二代定“有罪”。
四号也有些理不清头绪,摘掉眼镜揉捏鼻梁思考。
九号看到四号的动作似乎想起了什么,“先生,先生,我问您一下啊,您为什么总是这样揉鼻梁呢?”
“缓解下疲劳。”
“哦,您眼窝这地方为什么有俩坑啊?”
“呵,戴眼镜戴的呗。”
“您看表的时候,为什么眯了一下眼?”
“近视眼不戴眼镜的话看东西都会有点眯眼的。”
九号明白了。
“那个女证人,她亲眼看见了谋杀,她这儿也是揉着鼻梁,她这儿眼窝这地方也有俩坑。”
八号和四号不可置信地看着九号。
九号努力回想着新闻上采访女证人时候的动作,“她看东西的时候也是眯着眼!”
这就说得通了!
“您什么意思?”三号觉得这不科学,就算是这样又怎么了?
“只有近视眼看东西的时候,没戴眼镜,才会眯着眼。”九号推断道。
“那女的为什么不戴眼镜上采访?”三号还是不解。
“您见过那种女性吗?纯粹是为了好看,本来应该戴,为了好看,她就不戴。”八号答道。
这真有可能是她这一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上电视,必须得把最漂亮的一面展示给观众朋友。
二号:“我媳妇就这样。”
三号:“咳咳,行行行。好,她看东西眯眼睛是因为她近视闹的,她上电视接受采访不戴眼镜是因为她想让别人觉得她是一大美人,为此她还抹了红脸蛋,穿了高跟鞋。”
“这怎么了?这不影响她说实话吧?”
“哎,就算她采访的时候摘了眼镜,抹了口红,她光着身子!那也不能证明那天晚上她亲眼看见富二代杀人是假的!”
三号气急了,这漂亮跟说实话有什么联系呢?
“四号先生,我问您个问题,您平时上床睡觉的时候戴眼镜吗?”
“没有人睡觉的时候戴眼镜。”
“女证人的证词说,说她那天晚上翻来覆去好长时间没有睡着,一个人在辗转反侧试图入睡的时候,是不会戴眼镜的。”
“对。”
得到了四号的肯定回答,八号认为自己的推断没错。
那就是女证人这么远距离,又是近视没戴眼镜,根本看不清富二代的脸!
“你看见了?”三号不信八号的胡说八道。
“我是在推测,我的推测跟她说的不一样。”
“你又不是那女的。”三号又开始胡搅蛮缠,“你怎么知道他戴不戴眼镜?”
“就光凭鼻子上有俩坑?你就瞎猜啊你?”三号继续东拉西扯,“我说,你知道她戴什么镜子吗?她鼻子上那俩坑她要是因为戴远视镜呢?她要是因为戴墨镜呢?”
“现在时髦的还光戴镜框呢。”
这谁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这女的必须在黑夜里从几十米外看清一个人。”十一号分析道。
“对,你不能拿这么一看不清楚的证据就给一个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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